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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2022-03-24 09:09:1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1〕16号)和《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年)》《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1年)》精神,切实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常态长效推进我市爱国卫生运动,现结合玉溪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和有效做法,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以爱国卫生运动助力美丽县城、智慧县城、健康县城、文明县城建设。有力有序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加快推广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推进健康玉溪行动,不断巩固提升全国健康城市建设成效。

(二)工作目标。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得到不断深化拓展,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加强,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逐步形成,逐步实现工作体系健全化、健康环境全域化、健康生活普及化、创建管理常态化、健康治理科学化,聚力把玉溪打造成为中国西部卫生城市向健康城市推进的典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域打造卫生健康、美丽宜居的人居环境

1.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与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机结合,提升村容村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快实施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星级建设,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措施,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

2.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实施资源化回收利用,因地制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城乡接合部配套充足的垃圾收集站(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到2023年,建成区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全市城市建成区基本建成污染收集高效、处理能力匹配、建设标准先进、运行管理智能的城镇污水治理体系,城乡接合部建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全市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75%,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规范化管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全面深化厕所革命。深化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推进农村卫生户厕建设改造。到2023年,全面消除城乡接合部村组公共旱厕和农户旱厕,并配套充足的公共厕所设施,行政村及常住农户100户以上的自然村至少配套1座卫生公共厕所,达到“三净两无一明”(墙壁净、地面净、厕位净,地面无粪污、无蝇蛆,灯明)标准。实施城市公共厕所服务大提升行动,推进厕所环境改善和管理规范化,全面消除县城(城市)建成区公共旱厕并巩固成果。高标准建设(改建)学校、儿童青少年活动场所、农贸市场、超市、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等重点场所公共厕所,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标准。开展全市旅游厕所“厕所码”智慧管理,启动标杆型旅游厕所建设,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标准。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厕所专项提升行动,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标准。

4.切实保障食品与饮用水安全。全面推行“餐饮安心码”,实行餐饮服务单位“红黑榜”管理,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从田间地头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证照关,加大对线上线下食品交易行为的规范管理和监管力度,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餐厨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推进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保障城乡供水水质与安全,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同质饮水。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到2023年,全市居民饮用水达标情况明显提升并持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5.科学防制病媒生物。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策略,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深入开展以灭蚊、灭蝇、灭鼠、灭蟑为重点的农村除“四害”活动。做好救灾防病和重大活动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行业管理,加强专业机构、单位专兼职病媒生物防制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鼓励促进服务机构提供高质量的防制服务。到2023年,全市9个县(市、区)建成区“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二)全力营造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6.创新推进健康教育。加快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设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平台,深化“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加强专业机构队伍建设。新闻媒体及政府门户网站结合健康素养66条、重点公共卫生问题、辖区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健康问题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栏目。将健康教育纳入青少年国民教育体系,实施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和干预计划。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服务,掌握职工的基本健康状况,根据职工中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深入推进居民健康素养知识技能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巩固提升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机构建设成果。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完善社会心理便民高效服务网络。到2023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在火车站、公路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并做好管护工作。人群吸烟率有所下降,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控制在20%以内。到2025年,全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

7.提升健康文明素养。强化公民个人健康责任,引导群众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推广正确规范洗手、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掩口鼻等文明卫生习惯。全面开展减油、减盐、减糖和分餐公筷行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切实采取限塑、一次性餐具等环保限制措施,增强节能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和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建设行动。树立爱粮节粮意识,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大力倡导绿色环保出行。推广使用环保用品,加快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全面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8.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体教、体医融合,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体育基础设施覆盖率达100%,自然村健身设施逐步完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健身设施建设,落实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积极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整体提升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到2023年,每千人口社会体育指导员数不低于2.16名。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促使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不低于90%,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100%,中小学生近视率逐年下降。

(三)全面推进社会健康综合治理

9.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完善卫生城镇长效管理机制,深化问题清单式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高质量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乡镇及省级卫生乡镇建设成果,持续推动卫生创建向农村延伸。对各县(市、区)国家卫生城镇开展市级初级评估。到2025年,国家卫生县城(城市)、省级卫生乡镇继续保持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比例达到15%,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100%。

10.全面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健康社区、家庭、学校、医院、机关和企业等健康细胞建设,提高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智能化水平,建设一批互动式健康文化馆、体验馆。因地制宜推进健康主题公园、广场、步道和小屋等建设。到2023年,全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到2025年,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样板,力争健康机关覆盖率达30%,健康企业覆盖率达10%,健康社区覆盖率达20%,健康学校覆盖率达20%。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

11.创新爱国卫生社会动员机制。严格执行《云南省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法治方式让践行文明行为、维护公共卫生规范有例可循、有法可依。建立全社会动员与群众主动参与相结合、集中行动与常态化工作相结合的爱国卫生运动机制,常态化运用网格管理、四级联动、督导落实、评估考核、“红黑榜”评比、通报曝光、责任追究等制度。常态化开展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的大扫除活动。以基层爱国卫生组织工作人员为主、兼职爱国卫生队伍为辅,探索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等形式,构建爱国卫生运动推进网络。完善爱国卫生志愿服务机制,打造全民参与的开放式健康治理体系。到2023年,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达90%以上。

12.大力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数字化转型。加强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建立市县街道三级贯通的爱国卫生信息综合监管平台,实现爱国卫生信息互联互通互用。建立卫生城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全过程智能化监管、常态化检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将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机结合,制定完善推进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及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表扬激励,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进行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加强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统筹人员力量等方面予以保障,提升各级爱国卫生技术服务支撑力量水平,落实工作力量,确保工作落实。提升爱国卫生队伍人才素质,建立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制度,加强爱国卫生政策理论研究和交流合作。提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技术指导、科学管理等能力。

(三)加强政策保障。健全爱国卫生法治体系,推动修订完善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及病媒生物防制等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对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开展、人才培养等的支持力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包括互联网、移动客户端、政府门户网站等新媒体要积极主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凝聚全社会共识,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要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发挥行政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作用,主动接受监督,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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