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非法捕捞者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和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乘坐快艇进入星云湖,小心翼翼地将一袋袋鱼苗投放到湖中。
这是由一起因星云湖封湖禁渔期间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违法行为引发公益诉讼,启动生态补偿机制进行的增殖放流活动。
2019年11月,曾某、耿某在周官大河与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相连水域电鱼,被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并查获电鱼工具一套,渔获物鲫鱼9.35千克。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启动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公诉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用来电鱼的电瓶通过逆变器的触发开关形成几百伏交流电压,可能会造成星云湖里的大头鲤、星云白鱼等鱼类死亡,被电死的鱼类一部分沉入湖底腐败分解后对星云湖水体造成二次污染。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议启动生态补偿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过办案人员法治教育,曾某、耿某认识到了错误,已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愿意以出资购买土著鱼苗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修复。
曾某、耿某共放流8000尾大头鲤夏花鱼苗,价值4000元。此次活动以案释法,对提升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引导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有着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讯员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