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宁县公安局与县烟草专卖局协同作战,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卷烟案,查获烟叶14吨,价值10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4月底,华宁县公安局获悉,有人驾驶一辆山东号牌的货车非法运输烟叶。之后,华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通过大量摸排,成功锁定嫌疑车辆,并在曲靖市马龙县杭瑞高速路口将其查获,当场查获非法运输的烟叶14吨。经调查,山东籍驾驶人高某某为了获取利润,在没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叶,烟叶价值10万余元。
目前,驾驶人高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烟草属国家专卖品,运输和买卖烟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承运人不得承运,否则将触犯刑法。(郭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