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起,袭警罪正式入刑。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总有一些人要以身试法,公然挑衅民警执法权威。近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及时侦办了一起袭警案,该案是红塔公安分局办理的首例袭警案件。
8月6日10时许,玉带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辖区某酒店停车场内,一女子被其丈夫殴打,请前往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得知,昌某某与其妻子施某某因夫妻矛盾发生吵打,随后民警对二人进行劝解。昌某某拒不配合民警的劝解工作,当场辱骂民警,并对民警左侧面颊进行击打。民警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昌某某控制,并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昌某某以暴力行为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并造成民警左侧面颊轻微伤。目前,犯罪嫌疑人昌某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警方提示:自2021年3月1日起,袭警罪正式入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为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