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上村街某棋牌室中,有10多个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派出所民警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将现场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
经查明,11月12日14时至20时30分,雷某与丈夫谢某某在棋牌室营业期间,向徐某、李某、张某仙等12人提供了3台电动麻将桌、纸牌、筹码及场地,分三桌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违法行为,雷某与丈夫谢某某收取场地费。到案后,徐某、李某、张某某等12人对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依法对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雷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罚款2000元。同案的谢某某系雷某丈夫,因家中还有未成年孩子需要照料,公安机关决定待雷某拘留期满后,再对谢某某执行行政拘留。红塔公安分局对涉嫌参与赌博的徐某、李某、张某某等12人按照赌博数额大小,分别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并处1000元或2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同时,收缴赌博工具电动麻将桌5台、扑克牌212张、筹码36枚。(赖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