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江川区九溪镇东村的男子李某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利用亲友名义开设公司,以搞旅游开发项目为名向多人行骗40余万元,最终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2021年4月12日,李某某到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报案,称李某以搞旅游开发项目为名,骗了自己10万元,请求立案查处。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初步调查后,发现李某涉嫌多起诈骗案。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讯,李某之前曾因合同诈骗和非法采矿两次被判刑。
根据李某供述,其2019年7月刑满释放后,因为之前在九溪镇一处果园搞旅游开发项目期间非法采矿导致土地被破坏,村上要求平整修复土地。李某没有资金,便再次萌生了诈骗的念头。随后,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李某某,李某自称在九溪镇搞旅游开发项目需要平整土地,并带领对方进行了实地参观,双方商谈之后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李某要求对方交纳10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当李某某将施工设备拉到李某所说的施工现场时,李某却称手续还没有批下来,让李某某一等就是几个月。李某某多次催促,李某干脆将对方拉进了黑名单,玩起了“人间蒸发”。
之后,李某用同样的伎俩,先后与3家公司和个人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骗取各类款项30余万元,所得钱款一部分用于还账,一部分被肆意挥霍。其中1家公司帮李某做了半年的土地平整工程,工程款结算是381万元,而李某仅支付了5万元后便失去了音信。
目前,李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周发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