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时刻,然而少数人依然我行我素。2月8日,易门县公安局依法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并打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违法人员张某予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1月23日11时39分,易门洟源农产品交易市场工作人员在市场正大门疫情防控监测点工作时,被一名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男子打伤。民警出警后了解到,当天,张某和母亲准备进市场买东西,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多次提醒张某戴口罩、扫码和测体温,张某均不理会,并拉起毛衣高领遮住嘴巴企图蒙混过关,工作人员李某因张某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不让其进入市场。张某和母亲认为李某在故意刁难他们,与李某等人发生口角,并用力将年过六旬的李某推倒在地,致使李某膝盖受轻微伤。经调查,张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过激行为感到后悔。2月8日,易门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人员张某给予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于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许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