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宁县宁州街道一宾馆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未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被公安机关重罚。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华宁县公安局宁州派出所在对辖区宾馆、酒吧、网吧等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一宾馆未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导致一名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华宁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给予该酒店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罚款3万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须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即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发现可疑情况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通讯员 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