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江东体育场路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了一名酒驾男子,让民警吃惊的是,该男子已是第三次因酒驾被查处。
9月15日14时5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两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气,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驾驶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民警对其身份进一步核实后发现,驾驶人白某某已经不是第一次酒驾了。2021年1月7日,白某某因酒后驾驶被元江交警处罚1000元并扣12分;2022年10月31日,白某某再次因酒后驾驶被元江交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拘留。因白某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民警对其给予拘留并罚款2100元的处罚。
(通讯员 龙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