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峨山县公安局双江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依法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171箱,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月10日,双江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查缉工作中发现一辆小货车货箱内有大量烟花爆竹。民警对司机及同车人员进行核查时,司机无法提供相关运输许可证,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经询问,杨某、杨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车从江川区一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装载不同规格类型烟花爆竹共计171箱拉往普洱,途中被民警查获。杨某和杨某某对无证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特殊爆炸物品,极易受温度、环境和人为因素影响,无论是生产、运输、存储、销售都要办理相关证件,对非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处理。
(通讯员 张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