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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盗窃闺蜜首饰 女子不思悔改落法网
2024-10-29 09:12:00

前一秒还是亲密无间的好姐妹,后一秒却动起了歪心思。近日,通海县公安局四街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黄金首饰案,嫌疑人竟是受害者的闺蜜。

10月1日17时许,四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家中一根金项链、一个金戒指、一对金耳钉、一个金坠子及5000余元被盗。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工作发现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7日,民警依法将黄某传唤至公安机关,面对民警的讯问,黄某对其盗窃首饰和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黄某交代,自己与受害者赵某是闺蜜关系,经常会到赵某家中玩,知道赵某黄金首饰和现金存放的位置,而且房间一般不会上锁,便萌生了据为己有的贪念。案发当日,黄某来赵某家串门时,趁赵某离开之际,顺利进入赵某卧室将黄金首饰和现金偷走。据了解,黄某曾于2024年9月27日因盗窃自己另外一个闺蜜的财物被通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9月30日,黄某不知悔改,为满足自己贪欲又干起老本行,向自己的闺蜜再次“伸手”。

目前,黄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通海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玉溪日报通讯员 溥庆秋 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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