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零时许,通海县公安局杨广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未经允许私自闯入我家,请公安机关出警处理。”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将涉事的杨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调查。
原来,当天杨某喝酒后,想要去找好朋友杨先生聊天。来到杨先生家门口后,杨某未与杨先生联系,也未经杨先生一家允许,借着酒意踢开了杨先生家的大门,私自闯入,随后与被惊醒起床查看情况的杨先生家属发生争吵。
随后杨某被处警民警口头传唤至通海县公安局杨广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详细了解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定,杨某虽无主观恶意侵犯他人住宅的意图,但客观上其行为已违反了公民住宅不受非法侵犯的法律规定。
目前,杨某已被通海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我错了,我喝多了,什么也不记得。”酒醒后的杨某得知自己触犯了法律,悔不当初。(玉溪日报通讯员 吉庆倩 华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