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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角起纠纷双方均受罚
2025-01-02 09:48:43

近日,通海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查办一起殴打他人案,依法行政拘留1人。

2024年11月29日22时许,李某报警称:有人在通海县秀山街道某KTV打架,请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查,查某与吴某在KTV走廊因口角之争发生纠纷,查某打了吴某一巴掌,吴某还手。后查某用啤酒瓶击打吴某头部,致使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经询问,查某、吴某对自己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12月13日,查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处罚,吴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玉溪日报通讯员 普艳苹 华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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