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法律宣传
民警温情执法 被拘人员履行赔偿义务
2025-03-11 09:10:23

近日,峨山县拘留所民警通过教育引导,让被拘留人员刘某打开心结,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刘某因拒不履行法院民事赔偿判决被依法拘留。刚进拘留所时,刘某内心充满抗拒,对工作人员的劝导闭目塞听。在他看来,自己只是卷入了一场麻烦的经济纠纷,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

民警深知,只有让刘某从心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能真正改变。

民警仔细研究了刘某的案件资料,对他开展入所谈话,了解其内心的真实想法。原来,刘某并非没有赔偿能力,只是觉得对方的要求不合理,所以才一直消极抵触,甚至为逃避偿还欠款举家跑到省外打工。

“法律是公正的,如果你觉得判决有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申诉,但拒不执行就是错上加错。”“拘留期限届满以后,偿还欠款的义务仍然存在。”民警耐心地向刘某讲解法律程序和拒不履行判决的后果。

起初,刘某并不认同民警的话,随着交流深入,刘某主动找到民警表达自己的想法。民警发现其思想和态度发生转变,趁热打铁,向其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文,让其深刻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最终,刘某意识到自己的固执不仅伤害了他人,也让自己和家庭陷入了困境。

在民警的帮助下,刘某主动联系家人和法院工作人员,凑齐赔偿款并履行义务,最终峨山县人民法院对刘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从被拘到解拘,短短16个小时,刘某的转变不仅是个人觉醒,更彰显了法治精神和社会温情。民警的温情执法,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化解了矛盾纠纷,展现了法律的温度与力量。(玉溪日报通讯员 李明贵)

主办:玉溪市科学技术协会

制作: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号: 滇ICP备09007698号-1

滇公网安备53040202000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