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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关于加强科普组织建设的通知
2016-08-30 15:29:22

各县区科协、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规定和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科协科普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好科协组织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实现工作跨越发展,现就玉溪市科协加强科普组织建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全市较为完善的科普组织网络,增强服务能力,不断促进基层科普活动的广泛开展,不断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使科协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建设,为构建和谐玉溪做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坚持“统一标准、县级申报、奖补结合”的原则,鼓励每年组建、成立一批学(协、研究)会、企业科协、学校科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每年评比、创建一批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玉溪市“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学校”;鼓励、支持县区申报“全国科普示范县区”。

二、申报范围和标准

(一)学会、协会、研究会

申报范围:以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科学的学科组建或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的学术性、科普性市属学(协、研究)会;县级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和反邪教协会。

标准:1、申报年度内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法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有主管单位(挂靠单位)和固定的办公地点;3、召开了成立大会;4、有《章程》;5、有健全的理事会班子和专兼职人员;6、有学术交流活动及科普活动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二)企业科协

申报范围:建立科学技术协会的企业。

标准:1、有申报年度内科协同意成立的批复;2、召开了成立大会;3、有《章程》;4、有企业科协领导机构和相当数量的会员;5、有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三)学校科协

申报范围:建立科学技术协会的大、中专院(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

标准:1、有申报年度内科协同意成立的批复;2、召开了成立大会;3、有《章程》;4、有学校科协领导机构和相当数量的会员;5、有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6、组织1次以上大型主题科普教育活动;7、组织1次以上科技教师学术研讨活动。

(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申报范围:申报年度内新组建、新成立并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技协;原已成立,但申报年度内才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技协。

标准:1、申报年度内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法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3、有固定的办公地点;4、有相当数量的会员;5、有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五)玉溪市科普示范基地

申报范围:有较高科技含量和较好示范效果,能带动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的示范基地(已获得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奖补的不再推荐)。

标准:1、产权明晰;2、有一定面积规模;3、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4、示范效果逐年显现;5、有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六)玉溪市科普示范社区

申报范围: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已被命名为县级科普示范社区的社区(已被命名为省级科普示范社区的不再推荐)。

标准:1、成立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研究科普工作2次以上,社区领导带头参加各类科普活动;2、有科普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3、社区人均科普经费不低于1元;4、成立社区科普协会,有专职科普工作人员1名以上,兼职科普工作人员2名以上,有相对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30名以上且每人每年参加科普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30小时;5、建立社区科普网站(网页),每年向上级科协报送科普信息不少于10条;6、有不少于60平米的社区科普培训学校或科普志愿者服务站或科普图书室或科普活动室,配备科普图书1000册以上;7、建有不少于10米的社区科普画廊或橱窗或科普宣传栏,每年更换内容不少于4次;8、每年组织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举办培训、讲座、报告会、咨询服务等不少于10次(其中专门针对青少年开展的活动不少于3次),社区居民参加科普活动参与率达到30%以上;9、形成社区品牌科普活动;10、近三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和邪教活动,近三年内获得过相关部门有关社区科普工作方面的表彰奖励。

(七)玉溪市科普示范学校

申报范围:积极面向青少年学生开展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的中、小学校(已被命名为省、市级科普教育示范学校的不再推荐)。

标准:1、建立科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明确1名副校级领导主抓此项工作的队伍、制度建设及活动组织;2、有科技教育活动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3、学校为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及活动场所并配备一定的软、硬件设施;4、有5名以上相对稳定的科技教师,组建5支以上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科技活动兴趣小组,参加兴趣小组的学生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5、每年开展2次以上大型主题科普讲座或科普教育活动,师生参与率不低于80%;6、积极组织学生和教师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科技竞赛活动,近三年来至少有5项目作品(科幻绘画除外)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励。

三、申报说明及要求

(一)名额数量。对以上各类科普组织的申报,原则上每个县区每年每类不超过3个。

(二)资金补助。从2012年开始,对每年新成立或新组建的市属学(协、研究)会;县级老科协、反邪教协会、企业科协、学校科协、农技协;每年评比创建的市级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学校,市科协每个给予1万元的资金补助。对申报并获得“全国科普示范县区”称号的县区;原已成立,但年内才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技协;每年申报的市级科普示范基地,市科协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受补助对象的科普组织及能力建设,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三)工作进度。每年10月31日,申报截止;每年11月15日前,市科协组织相关人员评审;每年11月30日前,下拨补助资金。同时,基地、社区、学校还分别授予 “玉溪市科普示范基地”、“玉溪市科普示范社区”、“ 玉溪市科普示范学校”称号。

(四)时间划定。每年学(协、研究)会、老科协、反邪教协会、企业科协、学校科协、农技协新组建、新成立及依法登记时间统一划定为上年的11月1日至当年的10月31日。

(五)申报材料。1、县区科协正式申报函(申报名单);2、学(协、研究)会、企业科协、学校科协、农技协提交 《玉溪市科普组织申报表》、相关登记证书、批复证明材料;3、示范基地提交《玉溪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4、示范学校提交《玉溪市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近三年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总结、相关获奖证书证明材料;5、示范社区提交《玉溪市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表》、品牌科普活动简介、近三年科普工作总结、未来三年社区科普工作计划、县级科普示范社区文件及相关获奖情况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要求纸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加强科普组织建设是玉溪市科协落实市委、政府对新时期科协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具体举措,各县区科协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在注重引导、培育发展、提升档次上下工夫,切实加强科协科普组织建设发展和增强服务能力,为推动玉溪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和实现“四个率先”做出贡献。

主办:玉溪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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