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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0200173101000
红塔区科学技术协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区科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科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管理全区自然科学界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科技团体的健康发展,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包括城市社区)科协的业务工作。
2.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技和经济建设,促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结合,促进学术交流同科学研究相结合,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3.负责组织全区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捍卫科学尊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
4.开展科技与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和科技下乡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组织指导相关学会、协会承担项目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科技成果鉴定。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技术职称评审等任务。
5.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推广普及先进实用技术,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6.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校外科技教育基地的作用,提高青少年科技素质。
7.开展国际民间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有突破进展
(1)制定方案,行动有指南。代区政府起草《玉溪市红塔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并已发文至各成员单位。方案明确了未来5年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明晰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了相应措施。要求区各《纲要》成员单位把有关任务纳入本街道、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年末,区政府进行综合考核。
(2)整合资源,素养有提升。协同配合成员单位,合力推动群众性科普工作的有序开展。整合成员单位资源优势,采用展览、讲座、知识抢答、网络宣传、广场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大“三下乡”、“科技周”、“全国科普日”活动宣传效应,把科学、生态、绿色、文明、健康知识送到学校,送到社区,吹进乡村,据不完全统计,科普率同比往年略有上升。
(3)牵手党校,培训有亮点。于今年6月,积极承办红塔区领导干部科学素养提升班培训科协主体班培训,历时2天,内容为:跟踪世界科普教育新走向,铸建创新驱动社会基础;党课;吃好三餐保健康;反邪知识;了解新闻原理,做好科普信息宣传。提升了领导干部科学素养,反响甚好。
2.“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良好
(1)积极争取各级科普项目经费是保障。红塔区科协2017年通过扎实开展工作,年度争取省级科普项目6个,争取上级科普专项经费63.82万元,其中:争取中国科协项目资金12万元、云南省科协项目资金28万元、玉溪市科协项目资金23.82万元。用于支持2016年—2017年重点科普工作的开展,树立科普工作样板。
(2)科普惠农行动计划项目立项规范开展。2017年争取省级科普项目6个,科普工作正有序开展。
(3)完善科普惠农行动计划项目、项目资金到位。16年项目资金下达率达100%,
2017年红塔区科协对省级科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和科普专项经费项目和资金进行了逐个初步验收,各个项目评价较好,目前正在等待上级科协检查验收。
(4)建立科普惠农行动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制定了《红塔区科学技术协会科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红塔区科普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红塔区科协科普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红塔区科普项目绩效管理制度》、《红塔区科普项目管理制度》,进行科普类项目财务资金和业务档案规范管理,同时,参照财政和基层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5)农函大办学成效突出。在农函大玉溪市分校的精心指导下。今年,红塔区农函大辅导站紧紧围绕全区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劳动技能提升的要求办学,先后在25个村(居)委会,开办了计算机、养殖、烤烟、蔬菜、花卉等6个专业农函大班26个,培训学员1402人次。超额完成农函大1100人次的培训任务。农函大结合现有产业举办实用技术培训36期,培训学员5658人次,办学任务已如期完成。
(6)农技协服务明显提升。完成规范化农技协建设7个,示范农技协建设10个。现在,红塔区共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47个,会员6944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发挥了良好的带领农民干的科普引领作用。
3.科普宣传渠道有效拓宽
(1)打造联合性主题科普宣传品牌。组织大型特色有影响力的科普宣传活动。利用 “三下乡 四进社区”
、“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四次大型活动机遇,在城区、乡街道、村、社区、学校利用社会力量组织科普活动35次、展出展板330块次、参加活动人员达39318人次。办橱窗45期,展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挂图610份,广播宣传72次,放映远程教育科普片、VCD
22场,观看人数2123人次,科技咨询服务650人次。发放《生命与建康》、《地球与环境》、《反邪教宣传材料》等26000册、《红塔科普报》6期5000份。4次更新玉兴路科普宣传长廊宣传内容。营造了浓浓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氛围。
(2)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一是依托社区科普,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充分发挥各级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作用,大力开展各种科普活动,宣传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进科学普及,共开展科普活动55次,主题科普宣传3次,参加人员17556人次,科普咨询281人次,科普展出27次,展出展板350块次。二是区科协探索社区科普大学办学,在金州社区、高龙潭社区示范建设科普大学教学点,取得良好经验,年内,培训期数10期,培训人员650人次,其中妇女320人次,发放教材456本,科普大学走出了开始系统的对社区居民进行科普培训之路。三是开展科普下乡、进社区、进校园活动。举办科普进校园5场,展出展板120余块次,学校师生、群众参与人数1200余人次,发放《红塔科普报》6期2200份,《生命与建康》、《地球与环境》、《反邪教宣传材料》等20000余册。四是扎实开展2017年云南省“百名专家科技下乡”活动,组织100余名辖区居民到北苑社区科普活动室参加“医疗保健及卫生健康知识讲座”。
(3)新型科普宣传平台效果凸显。一是区科协建成互联网科普网站1个,浏览人数9537人次。二是开通扩大微信公众号1个,发送信息80条。三是开通科普中国v视快递数3个。四是正加快3个乡村@站、8个校园@站、5个社区@站建设,旨在提升科普知识传播速度,扩大传播面,使科学普及传播更快捷,更方便,更实用。
4.青少年科学素养、创新能力明显加强
有效发挥青科中心青少年校外科普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区青少年的创新能力和水平。一是精心组织开展红塔2017年“流动科技馆巡展”活动,完美收官。二是做好33届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申报工作和机器人竞赛活动。三是利用有限的培训场所,坚持兴趣培养与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努力为广大青少年提供舞蹈、乐器等兴趣与特长培训。
5.“科技工作者之家”纽带维系牢靠
一是切实加强对学会的指导工作,适时对区属11个学(协)会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按照各学(协)会章程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到各学会开展调研。二是充分发挥学会人员专业多、人才多、实践经验丰富,服务态度认真的优势,积极组织学会参与“三下乡、四进社区”、“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大型科普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科技培训、专题讲座等科普活动。
6.科协组织自身建设、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党员干部自身素质。按从严治党一系列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三会一课”活动。二是切实转变作风,坚决落实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六个严禁”和省、市、区有关要求,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管理、节假日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相关规定。三是修改科协“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完善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四是实行上班指纹打卡考勤管理制度。五是保密管理工作明显加强。五是信息收集编撰上报工作有效提升。六是做好2016年度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电子录入工作。七是坚持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抓好“挂包帮、转走访”结对帮扶工作,开展走访慰问活动1次,下拨帮扶资金10000元。五是保密管理工作明显加强。八是认真对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扎实做好单位综治工作,积极参与“长安杯”创建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九是深入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十是经多方沟通、协调,已完成区级下达的2000万元招商引资和78万元争取上级资金任务。十一是积极配合做好王大户社区美丽宜居乡村之统规联建工作。配合挂钩包村联系点春和街道王大户居委会,扶贫联系点北城街道刺桐关七组两地开展社管综治维稳调研工作四次,落实创安经费2万元,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塔区科协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参公管理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科学技术协会
2.玉溪市红塔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塔区科协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为云F98516。。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区科协决算总收入406904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4944.29元,占总收入的94.7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4539.7元,年初结转结余79556.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4372.29元,主要原因是规范、调整工资结构,人员经费有所变化,以及上级项目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069040.8元,其中:基本支出2578902.96元,占总支出的63.38%;项目支出462923.33元,占总支出的36.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94372.29元,主要原因是规范、调整工资结构,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区科协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33137.75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5%;2016年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765.21元,占基本支出的5.65%。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区科协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8902.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8122.68元。主要是上级项目有所减少,因此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4944.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4.74%。与上年对比增加530609.86元,主要原因是规范、调整工资结构,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商贸事务13600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97元;
2.科学技术支出3022336.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0%。主要用于机构运行2766295.16元,科普活动156041.33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00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6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2236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64436.8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1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1940,;
5.住房保障支出225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塔区科协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800元,支出决算为8024.84元,完成预算的62.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500元,完成预算的64.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接待工作。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43.25元,上升0.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3.25元,上升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4元,下降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修理费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26.84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26.8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26.8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三下乡、四进社区”、“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大型科普活动,开展形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科技培训、专题讲座等科普活动,以及对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农函大办学、农技协服务的指导、检查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4.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塔区科协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765.21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赁费、福利费、工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科协资产总额5462559.42元,其中,流动资产43797.69元,固定资产4845868.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72893.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902.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5902.36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6980元,流动资产减少38922.3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462559.42 |
0 |
4845868.73 |
3105518.45 |
254868 |
0 |
1485504.28 |
0 |
0 |
572893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严格按照财政要求执行。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各类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红塔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9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04020017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