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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发布通告 要求进一步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
2021-01-18 08:25:44

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群众近期如非必要,原则上不建议出境或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边境州(市),特别是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邢台市、黑龙江绥化市等中高风险地区,并劝阻上述地区亲朋好友暂缓来玉。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出行前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并在返回后第一时间报告。春节期间尽量在玉溪本地过年,并建议在外工作的家人和亲友留在工作地过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带头遵守执行,确需离玉的,必须提前报本单位批准。其他企业应实行离玉审批制度,切实加强疫情防控。

二、严格遵守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测温、验码,保持社交距离等规定;尽量不聚餐、不聚会、不扎堆,提倡家庭私人聚会不超过10人,有流感等症状者尽量不参加;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的新风尚;倡导“网上拜年”等文明过节方式。

三、时刻注意个人防护,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常通风、勤洗手、多喝水、少熬夜;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良好心态;坚持分餐公筷,革除陋习,多进食富含维生素C的水果,不给病毒留缺口。

四、咳嗽或打喷嚏时,请用纸巾(须将用过的纸巾立刻扔进封闭式垃圾箱内)、袖口或屈肘将口鼻完全遮住,并立即洗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遵医嘱留观排查。

五、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住宿酒店报备有关情况,并按我市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医学隔离措施: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入(返)玉人员实施14日集中隔离,3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纳入社区随访;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入(返)玉人员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实施居家隔离,纳入村(社区)随访管理。

六、境外入境隔离解除人员须出具入境地解除隔离证明,并在入玉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措施,解除居家隔离措施前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七、来自国内现有本土确诊病例省份和省内边境县(市、区)的,须出具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的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且体温检测正常的,回家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所有自市外入(返)玉人员,必须于当日到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到登记,凭健康码、行程卡绿码自由通行。

八、谨慎购买、处理、食用进口冷链食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接触、处理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洗手消毒,储存时要使用独立容器,厨具餐具应生熟分开、及时清洗,冷链肉类和水产食用前应煮熟煮透。

九、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普及防疫知识、传递权威信息,传播防疫正能量。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举报隐瞒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对拒不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6日

主办:玉溪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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