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政发〔2021〕29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云政发〔2021〕4号),结合云南实际,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和国际化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着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滇战略、人才强省战略深入实施,为云南高质量发展和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原则和目标
以突出科学精神引领、坚持协同推进、深化供给侧改革和扩大开放合作为原则,到2025年,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2%,与发达地区的差距逐步缩小。全省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状态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明显,科普资源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普组织与人才队伍发展不断壮大,科普工作与科研、教育、文化等事业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完善,科普示范县、区创建取得新成效,科普活动质量明显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科学素质标准和评估体系不断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开放合作取得新进展,“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普遍提高。
二、提升行动
紧紧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技能,重点开展5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着力提升中小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与兴趣。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科学意识,崇尚科学精神,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
——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构建符合科学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评价、考试制度,培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完善初高中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工作,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省教育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深化高校理科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科学基础课程建设,加强科学素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强化大学科普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思想,弘扬创新精神,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高大学生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能力。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将科普教育与实验实训紧密结合。(省教育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广电局、团省委、省科协、省社科联配合)
——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探索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拓展青少年科技活动交流渠道,组织好各类全国性科技竞赛选拔,继续开展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各类科技竞赛的质量。(省教育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省农科院、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实施提升教师科学素质行动。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教师的科学素养。推动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开设科学教育本科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大科学教师的培训力度,整合各级各部门培训资源,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500人,培训25000名以上科技辅导员。(省教育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省农科院、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流动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科普大篷车、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青少年科普活动。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等活动,提升学生创作科技小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积极鼓励基层组织、民间公益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普及性科技活动,扩大参与面和影响力。(省教育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省农科院、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推动农村科普资源不断丰富,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健康云南”行动、防灾减灾、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群众性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培育文明乡风,激发农民提升素质、振兴乡村的内生动力。(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牵头,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林草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社科联、省农科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配合)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以实施“一二三”行动、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为引领,面向构建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新需求,依托农广校、农函大、农技协、涉农科研院所、涉农职业院校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平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举办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开展农民教育培训50万人次以上,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5万名以上。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帮助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林草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省农科院配合)
——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社团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实施“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科普惠农行动”、“科技专家下乡助推产业提升行动”,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村会合作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1万人以上、科技特派团100个以上。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示范协会、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引导专业技术学(协)会等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引入农户,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继续实施村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双提升”行动计划,打造一支扎根乡村、带动乡村、振兴乡村的生力军。(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科协、省社科联、省农科院、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提升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原深度贫困地区、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农村倾斜。开展兴边富民行动、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边境边民科普活动和科普边疆行活动,提高边远地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开展“乡贤智力服务云南”活动。继续推进民族科普工作,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行政村、较大的自然村,以开展民族科普为抓手,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双语科普人才。创作、编印制作双语科普作品,以点带面开展精准科普培训,营造国家通用语言交流使用环境,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聚居区国家通用语言的普及程度。(省民族宗教委、省科协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社科联、省农科院、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支柱优势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依托全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融入创新型云南建设,服务产业强省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向新时代产业工人典型代表学习活动,持续开展“劳动者风采”宣传、劳模工匠先进事迹巡回宣讲等,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省总工会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配合)
——实施职工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建设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统筹利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技师工作站等,发现、培养高技能人才。组织开展“五小”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总工会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配合)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全省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等内容,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支持一批中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用型本科提升实训能力。通过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基本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常识等通识培训和科普活动,提高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深入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完善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配合)
——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做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发挥“科创中国”、“学习强国—国家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平台”、“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等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加强云南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网络平台建设,推动做好快递员、网约工、互联网营销师等群体科学素质提升工作。(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林草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配合)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深入推进“智慧助老”和“健康云南”行动,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功能,方便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依托云南开放大学和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科普大学等,开设智能手机使用等相关课程,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提高应用智能技术能力,增强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配合)
——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老年病医院、健康研究中心、智慧养老中心等机构,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养老机构、进家庭。以各部门、各单位的老年服务机构为主体,每年组织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知识讲座、开展“懂健康知识、做健康老人”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疫情防控等健康科学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充分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科协、省社科联配合)
——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制定实施银龄科普行动云南方案,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壮大老年科技志愿者服务组织,充分发挥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的作用。组织老科技工作者积极服务社会,吸纳更多优秀老科技工作者加入专家科普报告团、讲师团、院士专家服务站,在社区、农村、校园、企业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省委老干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广电局、省科协、省社科联配合)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深入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坚持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宣讲制度,强化学习教育培训,推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结合省情特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工作,并强化科普评估,增强科普活动成效。(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云岭先锋、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等平台开设科学素质课程,打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升科学素质的“身边课堂”。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课程设计中,常态化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大力开展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干部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社科联配合)
——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完善公务员录取考核指标体系,将科学信息、重大科技新成果等内容纳入考核录取体系。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科学思维等要求并有效落实。(省委组织部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三、重点工程
围绕云南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实施5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国家、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务评价,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创新发展科普产研载体,组建各类科普产业研究院(所),以“企业+院所”、“基地+人才”等多种模式搭建科普产业新平台。制订出台科普产业发展规划。(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科协、省社科联、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支持和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创新联盟等开发科普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在有关大学及科研院所中建设一批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分类制订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指南。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开发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科普功能,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实验室等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鼓励企业设立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场馆或设施。(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省科协、省社科联、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在滇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举办“我身边的科学家”等宣传推广活动。支持有条件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普教育基地等机构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激发社会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实施“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科技创新方面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组建科普专家库,引导鼓励广大科学家、科技工作者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面向社会开展科普创作和科技传播。支持科研工作者将最新研究成果转化为科普产品。鼓励科学家担任科普导师、传媒科学顾问等,参与科技创新教育与科技传播工作。(省科协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省社科联、省农科院、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进科普信息化与“数字云南”建设、“一部手机”系列产品等深度融合,建设即时、泛在、精准的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服务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和数字城市建设。
——实施繁荣科普创作资助计划。建立健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以征集评选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支持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立足我省民族文化大省、旅游文化大省、全球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等优势,大力开发动漫、短视频、游戏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支持科幻作品创作。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省科协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社科联配合)
——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的研究及相关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在户外电子屏、公共交通、楼宇电视、景区景点等各类媒介增加科学传播公益广告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等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促进媒体与大学及科研院所的沟通合作,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省委宣传部牵头,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科协、省社科联配合)
——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加强“科普云南”建设,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强化需求感知、用户分层、情景应用理念,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构建省级科学传播网络平台和科学辟谣平台。推动科普中国优质资源落地应用,完善电子科普橱窗、农村e站、社区e站、校园e站等科普信息化载体建设,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推动科普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科普信息精准推送服务,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采集和挖掘公众需求数据,强化科普需求跟踪分析,做好科普知识定向传播。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倾斜。(省科协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广电局、省林草局、省社科联、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机制,实现科普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科技馆、科普基地、科普e站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分级评价制度。推行科技馆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报制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构建科普基地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提高科普服务质量和能力。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技馆免费开放。(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协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配合)
——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完成云南省新科技馆建设,优化州市级科技馆建设布局,加强对沿边和人口密集县、市、区科技馆建设的支持,逐步实现县级以上实体科技馆全覆盖。建设以实体科技馆为依托和基础,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乡村科普馆、数字科技馆为拓展和延伸,辐射基层科普设施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对已有的科技类博物馆和大型户外科普场所按照规划分级、分批提升原则进行改造。支持各级科技馆开展科普展教品创新研发,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的数字化科普平台。(省科协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省农科院、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深化全国和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对已有的省级科普基地进行分类提升或淘汰,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有产业或学科特色的专题科普基地,鼓励和支持各有关行业和部门建立科普研学实践基地。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开发和充实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主题公园等场所的科普内容。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科研机构、科研设施、高等学校、企业和各级各类科普基地(场馆)向公众免费开放。(省科技厅、省科协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社科联、省农科院、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基本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
——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完善云南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等设施的应急科普宣教功能,组建专家委员会。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常态化开展传染病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食用毒性中药材的科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突发事件状态下,各地各部门密切协作,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林草局、省科协、省社科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配合)
——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社区服务中心(站)、农村科技活动室、中小学科技实验室等为阵地,以基层科协“三长”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构建省级统筹政策机制、州市组建资源集散中心、县级组织落实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大力发展科普旅游,在旅游景点景区宣传中增加科普内容。把科普宣传融入民族节庆活动。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全国和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科普示范社区、社区科普大学建设,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省科协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广电局、省林草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社科联、省农科院、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深入开展重点科普活动。广泛开展世界一流“三张牌”、生物多样性、碳达峰碳中和等知识宣传普及,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科普日、防灾减灾日、公众科学日等活动。不断创新科普活动形式、内容和载体,兼顾不同地域的文化特色,运用多种文化样式和表现形式,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推出更多接地气、有人气的科普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科协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林草局、省体育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社科联、省农科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加强科普队伍建设。推进建立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普专业人才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推动高校设立科普专业,鼓励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支持年富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科技人才从事科普工作,打造一支科普兼职队伍。(省科技厅、省科协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科联、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五)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工程
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搭建开放合作平台,丰富交流合作内容,提升开放交流水平。
——加强对内合作交流。深入推进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打造科技科普入滇升级版。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积极申报承办国家部委重大科普活动和国内科技人文交流活动。加强青少年、妇女和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科技人文交流。开展科学教育、传播、普及省际合作,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省科技厅、省科协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社科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加强对外合作开放。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科技创新辐射带动作用,深化公共卫生、绿色发展、科技教育等领域科普交流合作,打造高水平、国际化科普品牌。围绕提升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高校院所、企业、社会组织等,聚焦未来发展、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重大课题,充分开展科学传播国际交流。(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协、省社科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中科院昆明分院配合)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省人民政府负责领导《云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实施方案》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实施方案》有关任务纳入有关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省科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沟通联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全省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各级政府负责领导当地《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各级科协牵头推进《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推进本地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二)机制保障
完善目标责任机制。省人民政府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科学素质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
完善表彰奖励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加大“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奖”表彰力度。
完善监测评估体系。组织开展年度检查,确保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适时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及时掌握各州、市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情况。
(三)条件保障
加强政策支撑。研究科普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探索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
加强理论研究。围绕新科技新应用带来的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科学谣言等方面,开展科学素质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科学素质统计分析,深入开展科普对象、手段和方法等研究,打造科学素质建设高端智库。
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科普经费按照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开展科普服务。
五、工作进度
启动实施。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实施方案》的宣传、落实工作。
全面实施。2021—2024年,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抓好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总结评估。2025年,组织开展终期检查,对“十四五”期间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