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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政府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http://www.yxwjw.gov.cn/ 2017-06-12

各党支部:

2014年1月,通海县政府机关总支在县政府机关党员中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两年多来,各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提高,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抓落实力度不够、考核内容细化量化不合理、加分扣分设置不科学、积分结果应用不够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宗旨观念。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原来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完善制定《通海县政府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请各党支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核心,着力于培养宗旨观念、提高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积极探索机关基层党员的有效管理措施,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结合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党员主题月活动、党员固定日活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承诺评议等工作,着力解决党组织中存在的党员活动开展难、在职党员作用发挥难、流动党员管理难、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形成一套切实有效、符合实际的党员管理制度。

(二)激发党员先锋意识。通过实施积分制管理,增强机关党员责任感和荣誉感,促使党员自觉增强道德和党性修养,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自觉发挥作用,走在广大人民群众前列,积极营造机关党组织、党员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实施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切合实际的基层党员评议、教育、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措施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发挥作用,促进县政府机关党员管理工作。

三、实施范围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在县政府机关总支所属的全体党员中推行。

四、积分考核方法、内容

党员积分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分为“(基础得分+加分-扣分)×80%+民主评议分×20%”四个部分。评分细则如下:

(一)基础分。基础分每季度不超过15分,全年不超过60分。基础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具体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提高,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远程教育学习和党内活动;争创佳绩,工作积极认真,高效完成岗位工作和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及时缴纳党费,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等。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活动,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与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帮扶”。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参与道德讲堂,传播社会正能量。

(二)加分项(结合各支部工作实际进行)。加分项每季度不超过10分,全年不超过40分。重点考核党员在完成工作任务、联系和服务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弘扬正气、推动发展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和努力,主要包括带头承诺践诺、参加每公益活动,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按时高效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等。加分内容主要与党员完成设岗定责情况相挂勾,同时还要与党员示范岗、承诺践诺、党员责任区、服务月、志愿服务、在职党员进社区等完成效果相结合。

(三)扣分项(结合各支部工作实际进行)。按季度考核,重点考核党员不履行岗位职责,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工作懒散、办事不力、群众反映差等情况。扣分项设定范围和对应分值,与基础分所涉及项目数对应,实行反向扣分。此外,党员若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根据受处分轻重程度及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扣分、考核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四)民主评议分。实行年终党员民主评议制,对党员测评实行量化评分:优秀的分值范围为85分以上,合格的为60—85分,不合格的为60分以下。最终民主评议分值=民主评议分×20%。未纳入积分考核的党员,由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评定年度综合得分。

五、评定步骤 

党员积分考核评定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据实申报。党员每月完成支部安排的工作或自主完成某项任务后,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加分、扣分事项。

(二)支部审核认定。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部会议,根据党员每月的积分申报情况,通过民主评议后按照积分标准给予量化打分。

(三)季度考核公示。党总支和各支部分别成立党员积分考核小组,根据支部审核情况、日常记录、台账资料和群众反映,每季度考核认定党员的积分情况,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查询、监督。季度考核认定的积分,要逐一记入党员积分手册及管理台帐。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属党组织进行反映,党组织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四)民主测评:测评工作在年终“三项”工作时,以支部为单位对每一位党员进行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可以邀请上级党组织成员及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六、积分结果的运用

党员量化积分考评结果,作为党员参加党组织评先推优活动和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具体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党员年度积分在85分(不含85分)以上的,党总支和党支部按一定比例进行表彰,同时推荐给县委、县政府和直属机关党委进行表彰;积分在85分(含85分)以下的,取消党内组织的各类评先推优;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下的,由党支部安排专人进行谈话教育,指出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进行整改;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进行重点教育,督促其认真整改。党员本人认识不到位、不改进或者连续两次年度考评积分低于60分的,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凡是党员违反《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按相关规定处置。

七、强化组织保障和制度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员积分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实把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当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推进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抓手,积极探索创新, 不断深化和丰富党员积分考核管理的内容和形式。

(二)掌握工作要点。当前,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出相对统一、简洁明了、易于量化考核的考核实施细则,尽量将党员设岗定责,制定设岗定责细化表,将其纳入积分考核中,从而解决加分、扣分执行难的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党支部要在本单位广泛宣传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参与到积分制管理工作中来。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及报送,对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进行总结推广,加强对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用身边典型教育引导身边人,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营造机关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四)县政府机关党总支成立以总支书记丁应寿任组长,各总支委员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任成员的政府机关党总支党员积分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政府机关党员积分制考核工作。

中共通海县政府机关总支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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