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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提醒
2021-11-04 11:20:02

关于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提醒

11月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71例,其中黑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27例,目前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2个,中风险地区29个。鉴于当前复杂严峻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易门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向广大市民作出如下提醒:

一、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省份,特别是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和主动配合村(社区)及防疫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近14天内有黑龙江省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或县疾控中心报备,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三、所有省外入(返)易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等报告,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建议在到达易门后48小时内,主动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后续自我健康管理。

四、所有入(返)易人员,应主动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供查验,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所有入(返)易人员、在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外出规范佩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日常做好体温监测,身体有异常情况须及时就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头痛、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须立即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前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接种第二剂新冠病毒疫苗已满6个月人员,请尽快完成第三剂的加强免疫。我县已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符合接种条件的儿童,在家长的全程陪同下,携带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尽快完成接种。

八、县域范围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金融服务机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医疗机构、培训机构、零售药店、加油站、博物馆、图书馆、养老院、电影院、酒吧、KTV、学校等重点场所必须在入口处安排专人,设置疫情防控点,严格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进行健康码、行程码扫码验码、测量体温、规范其佩戴口罩。

易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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