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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龄医师”再上岗
玉溪出台贯彻落实“银龄医师”行动计划十条措施
2024-11-21 09:21:45

近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玉溪市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试行)〉的十条措施》的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10项具体举措,旨在引进退休名老专家解决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和基层医务人员缺乏等问题。

通知提出,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聚焦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学科建设短板弱项、人才带培需求,梳理排查引进“银龄医师”的专业需求、岗位设定、专家类别、职称条件、引人方向等具体内容,制定“银龄医师”引才计划,分层分类靶向引进。其中,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引进市外(含省内外)高级职称以上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县(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省内外(含辖区外、市级)中级职称以上退休医疗卫生人才,高级职称退休医疗人才需占比不低于2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各县(市、区)统筹引进辖区内具有相应资质的退休医疗卫生人才。

在引进渠道方面,提出既要立足市内专家人才和已有人才项目,盘活卫生领域现有退休人才资源,也要调动资源“走出去”积极挖掘市外省外退休名老专家。具体措施为:全面摸排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近五年内退休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市域“银龄专家库”;依托“卫生行业专家工作站”“基层科研专家工作站”“高层次医学团队”等目标人群,争取继续合作建站或以其他形式引才入玉;依托“乡情乡愁”引进玉溪籍在外“银龄医师”回家乡发挥余热;调动资源“走出去”,多方挖掘引进辖区外专家,包括利用项目合作平台、领导带队、动员一线业务科室多方挖掘资源引进“银龄医师”。

在引进方式方面,提出落实自主权,鼓励“一院一策”。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主体作用,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或其他特需“银龄医师”可实行“一事一议”,根据专家的需求“量体裁衣”制定政策;鼓励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创造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经验做法。

在薪酬待遇方面,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对每年累计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银龄医师”不高于5万元/人·年的择优补助。对入选一项国家级或省级人才项目(人才奖项)的高层次“银龄医师”,用人单位可按国家级人才不高于10万元/人·年、省级人才不高于6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同时,探索符合“银龄医师”特点、体现行业技术劳务价值的薪酬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银龄医师”薪酬,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协调做好多点执业、科研服务、人文关怀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合法收益,支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平移。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与人社、财政、科技、医保等部门联动和政策协调,形成政策上支持、工作上配合、信息上共享的强大工作合力,全面推进“银龄医师”工作,助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黄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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