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和维护良好的放心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2021年以来,我市持续推进以培育发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为推手,以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的创建活动,督促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履行诚信承诺和社会责任,为百姓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提供有利条件,增强群众对消费环境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据悉,在持续推进“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的创建活动中,我市积极推动经营主体创建,深入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进农村,引导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引导维权成效好、消费者认可度高的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经营主体。同时,积极推动行业创建,加强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消费领域行业(餐饮服务、超市、百货、服装、母婴、医药、美容及化妆等行业)的协作配合,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行业。此外,还积极推动区域创建,依托“一会两站”,即消费者协会分会和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在城市街区、农村乡镇(街道)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特别是加大对消费相对集中的城市核心商圈、街区、市场等重点区域的工作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在巩固的基础上,再扩大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店、示范街区、示范市场,提高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街区12条,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商(市)场15个,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91户、承诺店415个。(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熊长青)